如何破解基层消防救援力量不足难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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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3-12
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,由应对单一灾种向“全灾种、大应急”转变,职能任务大幅拓展。何庆指出,现有专业力量与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任务不相适应。
受现有编制、人员限制,一些地区遇到紧急任务时,只能临时整合力量,抽调原有的常备灭火救援人员组建化工、地震、山岳、水域、航空等应急救援专业队。“一支只有10人至20人的队伍,原来只负责防灭火等相关工作,现在要肩负全灾种救援任务,使得救援力量容易被摊薄。”何庆说。
另外,辅助力量体制不健全,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建设水平不相适应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辅助力量,但目前各地专职消防队员大多为合同制、临时工或劳务公司派遣用工,存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、社会认可度低、纪律约束性差、奉献意识不强等问题。加之这支队伍承担的任务量大、风险高,地方财政保障力度不一,各地薪酬、优抚优待标准等差距较大,大多数人员发展渠道受限,不仅难招到人,而且队伍活力不足、离职率高。
科学制定人员编配标准,规范各类救援力量
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上,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,“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”。这一重大决策为加快推进我国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,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提供了重要依据。何庆立足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和任务需求,就加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出三方面建议。
一是制定符合实际的人员编配标准。根据我国人口总数及地域实际,科学制定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编配、消防救援站布局和建设标准,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滞后、“有站无编”等问题。
二是建立定期增编机制。制定实施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发展规划,按照“先急后缓、解决急需”的原则,尽快增加一定数量的编制,用于国家重点镇、特色镇、经济开发区、产业园区等的基层消防力量建设,发挥基层消防救援队伍“打早、打小”的作用。同时,着眼适应队伍中长期发展需要,分阶段定期增加人员编制,力争到“十四五”末期,使我国消防救援力量总体规模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,符合城乡建设发展实际需求。
三是统筹发展壮大多种形式的消防救援队伍。从国家层面出台城乡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,明确人员编配,制定建队标准;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制度,完善人员保险保障措施;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带动引领作用,加强协调指导、组织培训和联合共建,逐步规范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,形成“上下贯通、反应迅速、左右联动”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,强化“大应急”合力。